6月1日,市政协召开《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协商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平率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等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市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代表意见建议。市政协副主席唐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秘书长黄辉主持会议,市政协人资环委、社法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负责同志就《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委员围绕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经济效益等不同角度对《条例》提出了理清上位法规定、明晰责任主体、强化倡导宣传等意见建议。
曾平表示,感谢市政协的精心组织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的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市人大将在接下来的工作继续多听意见、积极吸收,也希望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多做研究、多提意见,使《条例》得到更好完善。
唐杰指出,立法协商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抓手。希望泸州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优秀经验;要注意城镇与农村地区统筹推进;要强化对法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市政协将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及组成单位成员关注、支持市人大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协商对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孙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