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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燃气安全 | 合江:开展燃气管道安全检查,守护燃气安全“生命线”
来源:泸州城管 | 作者:泸州城管 | 发布时间: 947天前 | 237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燃气管道作为城市能源供应“动脉”之一,事关千行百业、千家万户。为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网防护工作,合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严防控,做好事前防范与过程监管,多措并举保障管线设施安全运行,切实守护好群众美好生活家园。

全面排查整治

加强燃气管道巡查维护力度,制定周全的巡查计划,科学配备巡查人员,切实预防农作、施工对地下管线的破坏。在巡查过程中,对破坏燃气管道、违法占压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截至11月底,共开展执法检查23次,立案5起,处罚金额14.24万元,累计排查燃气管网3450公里。


强化过程监管

全面加强燃气应急抢险工作,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问题有效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现场以插旗、喷漆等方式进行警示,督促企业签订《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全力做好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燃气管道“生命线”安全。

加强宣传引导

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向群众讲解燃气管线保护的安全性、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科普隐患发生时的辨别方法,如植被枯萎、积雪表面有黄斑、水面冒泡等判断漏气,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形成燃气安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自觉”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合江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行为,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法条链接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工程项目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保护方案,并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因施工不当造成燃气设施损坏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相应处罚。